核能供汽管道项目(福清核电至蓝园及江阴工业区)工程-招标公告 | 2023-09-08 |
核能供汽管道项目(福清核电至蓝园及江阴工业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2023-11-07 |
核能供汽管道项目(福清核电至蓝园及江阴工业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1810102802051001
本招标项目核能供汽管道项目(福清核电至蓝园及江阴工业区)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备〔2022〕A060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三山镇、蓝色经济产业园、江阴港城经济区。
2.2建设规模:通过核电厂内技术改造,利用核电机组规划建设福清核电厂至蓝色产业园(距核电厂12公里)、江阴港城经济区(距核电厂35公里)的工业蒸汽供应工程。新建蒸汽管道总长度约40.06公里(单管展开长度),项目一期投资约12.5亿元。
2.3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总承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①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详勘、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建设过程及验收中所涉及的设计和协调服务工作等;②采购内容包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采买、运输、安装配合、调试配合、备品备件准备及管理等工作;③施工内容包括从设计到运行所需要进行的全部安装工程、核能供热土建配套工程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设施迁建和恢复,移交(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事项),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④其他: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培训与技术服务、总承包管理、配合等服务以及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技术方案论证等完成项目所需的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30个日历天(含勘察、设计、调试、吹扫周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图及图审并动工,2024年9月之前完成东港特桥段管道铺设施工 。
2.5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工程勘察规范和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或GC1)或GCD(或GD1或GD2)等级;
(3)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或GC1)或GCD(或GD1或GD2)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在投标阶段投标人的分包单位无需填报也无需提供相关材料。中标后分包前,需提供相关资料报招标人批准同意。
3.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总长度不低于6km且管径不小于DN700的热力管道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1日09:00:00时至2023年9月16日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
5.2只有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1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0月12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万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①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开标当日应合格有效,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③或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招 标 人: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溪下村创业大道聚龙国际创业小镇1号楼1-2层
邮 编:350300
电 话:0591-86556582
联系人:丁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
邮 编:350002
电 话:0591-87554218
联系人:林游、李卉
电子邮箱: 87554218@sina.com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91-85158230
监管部门:福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点:福清市福人路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591-8552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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