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福州永泰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2023-09-04 |
国网福建福州永泰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 2024-02-2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网福建福州永泰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
(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125010280200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福建福州永泰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 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闽发改备[2023]A1000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永泰县供电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永泰县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福建福州永泰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永泰县站前大道北侧,在建宝龙广场地块东侧。
2.3计划总投资:约887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859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13656㎡,新建生产综合用房1栋,地上7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897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700.00㎡,地下建筑面积1270㎡,高36.0m,消防水池面积333.00㎡,配套各建筑物、道路、停车场、绿化、主入口及围墙等。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取得绿建一星及完成产权证办理工作止;并计划于2023年12月开工建设(关键节点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有关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管理:组织协调全过程咨询内部各方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全过程工程咨询内部各专业配合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实施阶段进行的:报建、建设所需的各种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管理、造价管理、现场管理、BIM应用管理、参建单位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进场核验等)、施工管理、各咨询方及施工单位进度款的拨付审核、农民工资拨付情况核查、统筹管理和控制及协调(含质量、进度、计划、安全、合同、信息、沟通、风险、安全、人力资源等)、保修管理、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管理工作、配合招标人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检查工作、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城建档案归档等各类档案移交、办理产权证、缺陷责任期满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同时还须完成本项目的绿建一星的办理、审批工作,审核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管理人员的证件、资格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国家电网的相关规定。
(2) 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建设单位及招标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 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研投资或投资备案估算范围内所有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设计概算、BIM应用、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专项的深化设计)、效果图、配合报批、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后续设计配合等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图审、发改、资规等相关部门建审手续的报批工作、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含专家论证及评审)、结构、建筑(含室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弱电、采暖、通风与空调、消防、电梯、智能化、绿色建筑(一星)、室外配套工程、BIM应用、三通一平、人防等所有专业工程的设计。
(4) 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农民工资拨付情况核查、配合招标人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检查工作、以及满足建筑功能使用需求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5) 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造价进度控制、工程结算审核等工作。
(6) 其他咨询:包括不限于:绿色建筑评定、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与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施工图审查、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各类咨询工作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与建设项目所需的其他咨询工作等
2.7本招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377.3195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3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同时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③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④拟派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⑤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1日(09:00:00-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伍仟肆佰元整(¥754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电子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电子保函的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具体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9日9时45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永泰县供电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上马路63号电力大厦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4842170 ,传真: /
联系人: 谭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795077、13950411427 ,传真: 059183795077
联系人: 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冠景悦府20层
联系电话:0591-2483627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1—6227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