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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洋镇东风墩头生态文创配套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10102802043
时间:2023.09.01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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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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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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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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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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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镜洋镇东风墩头生态文创配套村建设项目(施工)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融发改审批〔2023〕517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为 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君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镜洋镇东风村、墩头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对东风村(534国道入口至环湖路桥头)进行拓宽改造,增加1.5米宽林荫小道,路面硬化后铺设彩色混凝土层面,总长1000米,宽度为7米;对东风村登山步道进行改造,总长3千米,铺设花岗岩台阶。对墩头村(墩头部队至尚里新村)进行拓宽改造,加铺沥青罩面,总长500米,宽度为5米;对墩头村登山步道进行改造,总长3千米,铺设花岗岩台阶。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对东风村(534国道入口至环湖路桥头)进行拓宽改造,增加1.5米宽林荫小道,路面硬化后铺设彩色混凝土层面,总长1000米,宽度为7米;对东风村登山步道进行改造,总长3千米,铺设花岗岩台阶。对墩头村(墩头部队至尚里新村)进行拓宽改造,加铺沥青罩面,总长500米,宽度为5米;对墩头村登山步道进行改造,总长3千米,铺设花岗岩台阶。(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32296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4年1月31日前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04 09:00:002023-09-10 18: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4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电子银行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9-2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镜洋镇镜洋街128号,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559347347,传真:/

联系人: 黄磊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君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融商大厦A区2002办公室,邮编:35001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5151179,传真:/

联系人: 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