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公安局警营文化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2023-08-31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尾区公安局警营文化项目(施工)已由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以 文件处理单(流水号QN20230119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协洲路6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
马尾区公安局技术用房四楼、裙楼屋面层及局大门口、围墙、一楼大厅等部分区域,主要功能包含党建厅、公安业务厅、综合厅、廉政警示厅、休闲区等,涉及主要装修建筑面积约为811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四层屋面及五层的部分空间。内容:马尾区公安局室内装修及配套强电、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屋面阳光房结构加固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下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10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41183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和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01 09:00:00 至 2023-09-07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8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④或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增产增效的通知》(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9-2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协洲路6号,邮编:350015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686776,传真:/
联系人: 张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7、58号楼及周边部分地块)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306980,传真:0591-83768013
联系人: 陈梦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事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19室
联系电话:0591-83975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湖里路27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591-8368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