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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五马山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10102802004
时间:2023.08.29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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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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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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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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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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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五马山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融发改审批 (2022)31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五马山校区用地面积为165719㎡,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48298㎡,包括:教学楼、学术交流中心、实训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宿舍等,具体以经审批的最终指标为准。工程内容包括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五马山校区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811550285

其中:设计费人民币5426758元 建安工程费人民币806123527元(含专业工程暂定金额);本项目的设计限额为:投标人中标价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99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具体设计、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本项目要求建筑设计、结构专业、建筑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或水系统工程或水系统专业)、暖通专业均创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已开工建设的或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已开工建设的或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和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均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2)如主体进行分包的,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个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29 16:00:002023-09-04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9-2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8.3履约担保期限: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地址:福清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6559615,传真:/

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623A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18355,传真:/

联系人: 庄言、黄滨、郑仁栩、郭亮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