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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厦大道(北福政-清昌大道)两侧公共空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10102802015
时间:2023.07.18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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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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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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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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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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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厦大道(北福政-清昌大道)两侧公共空间改造工程(施工)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融发改审批【2023】281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人民政府石竹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清市人民政府石竹街道办事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石竹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

对福厦大道(北福政-清昌大道)两侧公共空间景观进行提升改造,全长3795米,工程内容包括建设停车区、台阶、绿化隔离,补植乔藤木及地被、硬地铺装,增设隔离栏杆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厦大道(北福政-清昌大道)两侧公共空间改造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包括建设停车区、台阶、补植乔灌木及地被、硬地铺装,增设隔离栏杆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工程规模:500万元<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09131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相应的承包内容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如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3)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7)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未在管理期限内的;(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19 09:00:002023-07-25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4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④或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增产增效的通知》( 格建筑2022) 181号 )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8-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人民政府石竹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石竹街道清宏路168号 ,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5223629,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邮编:350012

电子邮箱:/

电话:18950250195,传真:/

联系人: 刘琳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