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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岐小学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100632001
时间:2021.06.25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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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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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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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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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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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至被邀请的投标人:  致: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福州市城投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融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刘岐小学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樟发改审批【2020】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泰县教育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刘岐小学,总用地面积约33893m2,总建筑面积(含装配式)22010m2,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3栋、体艺楼1栋、行政宿舍楼1栋、运动场主席台1栋、250M环形跑道运动场1座、门卫等,配套建设室外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 、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各项专业深化工程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其中①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地基及基础、基坑支护及降水、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建筑外立面、地下室及人防工程、空调工程、通风工程、消控室、门卫、配电房、装配式预制构件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给排水、暖通、电气[包括但不限于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 ;绿色节能措施等]、消防、弱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广播系统、广电有线、通讯(三网合一)、每间教室网络按7类线设置)、标识导示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机房工程、防雷接地、地上及地下室停车智能系统、智能化等]专业工程、通风排烟系统、人防通风及给水系统、喷淋系统、集水坑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系统、气体灭火工程、柴油发电机(包含设备及各专业设计)、智能电表及水表(食堂及宿舍楼智能水表及电表设置一户一表且含系统)、电梯、防雷、充电桩、抗震支吊架、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海绵城市建设等所有专业工程设计;②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外墙装饰装修工程、 室内装饰装修(含室内精装修、二次装修、门窗二次深化设计等)等专业工程设计;③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主席台(广播系统、网络、电、水、卫生间设置到位包括管线)、绿化灌溉系统、弱电机房至市政红线接驳口通道的管道井及管道施工、永久性用电市政红线接驳口至配电房管道及管道井)、景观、绿化种植、灌溉、道路、围墙、路灯照明、永久供水、室外非机动车充电设备、管线接入建筑涉及的接驳设计、选址红线范围内需要的对周边建构筑物及周边土体的加固措施等所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④各功能用房应预留空调插座及孔洞,设计应符合环保降噪、交通影响等技术要求,充电桩工程需按照最新的文件要求配置到位。⑤装配式建造需符合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预制率及装配率须符合福建省及福州市有关预制率及装配率规定。⑥其它设计应符合强制性规范要求。其他招标范围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80682400  元;
其中设计费暂按:68.6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限额为: 7999.61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430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①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符合《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②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业主及招标人审查认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土建(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施工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预制构件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闽建办筑[2018]7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一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8]2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二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9〕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三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9]9号文附表《关于公布福建省第四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筑[2020]3号文附表《关于公布福建省第五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筑[2020]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六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21]2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七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正式公文发布第四批或更多批次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名单内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也符合要求)。本项目允许一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预制构件供应厂商。 ②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或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 ③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属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④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6-28 09:00:00    2021-07-02 1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 [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07-21 09:45: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 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永泰县富裕新村80-1  , 邮编:  350700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62275768  , 传 真:  /  
联系人:  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850812  , 传 真:  0591-83768486  
联系人:  吕兵、王桂香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永泰县南城区办公楼20层  
联系电话:  0591-2483627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