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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园安置房三期(两园北LYB-A-11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2025-07-08 |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两园安置房三期(两园北LYB-A-11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 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 闽发改备[2025]A140091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两园安置房三期(两园北LYB-A-11地块)(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福州高新区南屿镇
2.3 计划总投资:
61963.68万元
2.4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福州高新区南屿镇,规划用地面积33472.6㎡,拟建两园安置房三期。总建筑面积为108479.01㎡,计容建筑面积为83424.29㎡,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为82599.43㎡,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291.58㎡,配套用房(含门卫)面积为282.55㎡,设备间面积为250.73㎡。不计容建筑面积为25054.7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24460.13㎡,设备间(高压配电房、住宅配电室需提交管理,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面积为594.59㎡。
2.5 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2.6 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委托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7 标段划分:(如有)/;
2.8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施工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工程勘察管理:
/。
工程设计管理:
/。
其他: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
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勘察报告提供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配合图审,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方案设计:
/。
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审核工作,扩大初步设计(若有),服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
施工图设计: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主体全专业及相应深化设计、人防、节能、绿建、标识标牌、室内精装修工程、智能化、景观、夜景等)等应包含的所有内容、效果图、配合报批、后续阶段勘察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及工程竣工验收等服务。
其他: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不限于基坑设计、日照分析复核等。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
但不限于设计概算审核、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施工期造价咨询、造价管理、造价鉴定的全过程服务(不含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类及货物采购预算、过程中设计变更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图纸会审变更测算、标外材料询定价、材料价差审核,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的相关设计、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
其他:
/。
施工项目管理: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及相关活动进行统筹管理工作,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且应取得相应的批文;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同时根据招标人的需要,负责统筹智能化建设和各类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涉及方案与实施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授权为准。
工程监理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勘察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工作。
其他:
/。
(二)其他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工程保险咨询:
/。
其他:
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实施计划、风险分析、社会效益、环境影响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格:
①投标人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②投标人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③投标人承担可行性研究任务的单位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至少含有):建筑;服务范围:项目咨询]。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应由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职称或执业资格)。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职称或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5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担任,且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中的任一专业咨询只能由一个联合体成员承担,不能由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成员同时承担。(2)投标人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3)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一个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非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5)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投标人均非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8 2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7-14 20: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8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8-01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联合体投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8.2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选择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之一提交
8.3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如果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委托人有权从履约担保提取相应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两园区三创产业园1号楼24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2816270,传真:/
联系人: 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szzx5b@126.com
电话:0591-28059653,15260798559,传真:/
联系人: 郑工、游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联系电话:0591-623383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