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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2025-07-08 |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永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樟发改审批〔2023〕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泰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永泰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永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泰县城峰镇、岭路乡、清凉镇、葛岭镇、塘前乡、丹云乡、东洋乡、长庆镇、盖洋乡、嵩口镇、同安镇、盘谷乡、红星乡、霞拔乡、洑口乡。
2.2. 项目建设规模:
永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包含城峰镇、岭路乡、清凉镇、葛岭镇、塘前乡、丹云乡、东洋乡、长庆镇、盖洋乡、嵩口镇、同安镇、盘谷乡、红星乡、霞拔乡、洑口乡;项目总投资约78221.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5378.09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永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包含前期城峰镇、岭路乡、清凉镇、葛岭镇、塘前乡、丹云乡、东洋乡、长庆镇、盖洋乡、嵩口镇、同安镇、盘谷乡、红星乡、霞拔乡、洑口乡的独立村庄供水及施工临时费用,服务内容包含本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概算到施工图设计的服务工作
2.5 最高控制价: 16544600元;
2.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和图纸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需通过发包人及相关单位审查)
2.7 服务期限: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报告成果;工程勘察进度须满足设计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水利专业(引调水)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市政专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 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 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水利设计工作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任务分工。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8 18:00:00至2025-07-14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0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泰县水利局
地 址:永泰县樟城镇泗洲路1号,邮 编:350700
联 系 人:张工,电子邮箱:/
电 话:0591-24832364,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C座2楼C211室,邮 编:350000
联 系 人:许扬滨,电子邮箱:/
电 话:15260798559,传 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 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622756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1-62275676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泰县水利局
地 址:永泰县樟城镇泗洲路1号
联系电话:0591-24857556
2025-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