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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6-17号泊位4台40T-43M门座起重机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5000102802012
时间:2025.04.14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6-17号泊位4台40T-43M门座起重机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6-17号泊位4台40T-43M门座起重机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6-17号泊位4台40T-43M门座起重机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6-17号泊位

2.2项目名称: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6-17号泊位4台40T-43M门座起重机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

2.3供货地点:泉州港围头湾港区石井作业区16-17号泊位

2.4供货期:2025年12月31日前交钥匙(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或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

合同包/品目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供货和工作范围

数量

最高限价

1/1-1

双四连杆门座起重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40T-43M

2025年12月31日前交钥匙(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或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设备本体及相关的配套附属设备和服务,含成套设计、采购、制造、检验及试验、组装、包装、装卸运输、保险、到货验收及交接、办理各种审批手续、技术资料服务、培训、现场试车、验收移交、伴随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即为“交钥匙”工程。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4

7100

万元

说明:

①本合同包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100万元。投标人报价若超出对应的合同包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与合同包中对应的法人单位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标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门座式起重机的设计和制造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为:营业执照)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门座式起重机A级)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的证明材料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1财务条件,标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执行合同的财务能力,在投标时须提交自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的证明材料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财务要求:要求2021年、2022年、2023无连续2年度亏损。(提供三年的审计报告;企业注册年限不足三年的,可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审计报告及承诺书

3.1.2业绩条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独立法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的,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近5年来(20200401日至20250331日)至少完成7台门座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不小于40t,幅度不小于43m,四连杆)的国内港口使用通过验收并已投入运行业绩。

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显示项目名称、设备规格及数量等);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3.1.3信誉条件,标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查询截图。)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查询截图。)

3.1.4排产条件,标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装备

具备厂内独立的钢材预应力处理、室内喷沙(丸)处理、室内涂装喷漆厂房、钢结构制造厂房等装备能力。(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彩色现场平面图说明。)

2)运输安装调试

具备从制造厂到交付现场的安装、运输、调试的能力,每台设备主体部分具备两大件(上部回转部分与下部门架部分两大总成)或整机运输的能力。(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承诺函)

3.1.5其他条件(按照第(2)点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投标人需据实提供盖章承诺书,包含以下内容:①近5年内的门座式起重机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②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备注:投标人应满足以上条件的,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提交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56091000秒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fzztb.com/)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560910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fzztb.com/)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fzztb.com)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fzztb.com)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安市美林街道南金路19号三楼

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A#二层201-202

362300

362321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周工

电话:15980094333

电话:1396023386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037560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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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95-22585624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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