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口汽车工业园区兰圃产业园新能源工业厂房(设计)-招标公告 | 2024-11-11 |
青口汽车工业园区兰圃产业园新能源工业厂房(勘察)-招标公告 | 2024-12-05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E3501210102802100002 的 青口汽车工业园区兰圃产业园新能源工业厂房(勘察)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闽发改备[2024]A0802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综合性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青口汽车工业园区兰圃产业园新能源工业厂房(勘察) ;
2.2.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 ;
2.3.工程建设规模:
选址用地86589㎡(129.88亩),拟建设适用于汽车配套产业、动力总成(电机、电控、电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汽车上下游产业链配套专用设备制造产业的厂房。主要建筑面积:96634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50009.85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7270.66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计划于2025年6月开工,建设周期约18个月
2.7.勘察周期:
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同等级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勘察业绩 (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 “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 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5.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06 09:00:00 至 2024-12-11 17:00: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勘察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勘察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5-01-03 09:40:00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0000 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5-01-03 09:40:00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8.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甲级 ,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金额为 1677180元,其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新城西路8号 ,邮编: 350119 ;
电话: 0591-22785113 传真: / ;
联系人: 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邮编: 350001;
电话: 0591-28059631 传真: /;
联系人: 江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侯支行 ;
帐户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 8111301011600397944
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