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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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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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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公告
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 2021-05-06 |
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 2021-05-19 |
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1]FXZB[GK]2021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内容:
事项1:采购文件第四章的技术评分项中的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仪器设备 | 3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7台的得3分;6台<数量≤7台的得2分;5台<数量≤6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需提供发票证明或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对应项不得分) |
3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7台的得3分;6台<数量≤7台的得2分;5台<数量≤6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需提供发票证明或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对应项不得分) |
更正为: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仪器设备 | 3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液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7台的得3分;6台<数量≤7台的得2分;5台<数量≤6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需提供发票证明或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对应项不得分) |
3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气相色谱仪的数量进行评分:数量>7台的得3分;6台<数量≤7台的得2分;5台<数量≤6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需提供发票证明或校准证明有效复印件;否则对应项不得分) |
事项2: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商务评分项中的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资质能力 | 3 | 根据投标人获得的CMA资质认定,按照《农业部2021年例行监测(风险监测)项目》参数规定的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检测方法及检验依据,根据资质比例进行评价:(1)具备CMA检测资质比例>95%得3分。(2)具备CMA检测资质比例>93%得2分。(3)具备CMA检测资质比例>90%得1分。须提供CATL资 质证书、检验项目自查表(附件1)及承诺书。如中标人提供虚假承诺,取消中标供 应商的中标资格。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更正为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资质能力 | 3 | 根据投标人获得的CMA资质认定,按照《农业部2021年例行监测(风险监测)项目》参数规定的食用农产品检验项目、检测方法及检验依据,根据资质比例进行评价具备本项目:(1)具备CMA检测资质比例>95%得3分。(2)具备CMA检测资质比例>93%得2分。(3)具备CMA检测资质比例>90%得1分。须提供CMA资 质证书、检验项目自查表(附件1)及承诺书。如中标人提供虚假承诺,取消中标供 应商的中标资格。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
联系方式:0591-22067172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方兴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联系方式:0591-87278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祥伟
电 话:0591-22067172
福建方兴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