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包1)
交易项目编号:[350121]FXZB[GK]2021003
时间:2021.06.09
来源:闽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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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包1) | 2021-06-09 |
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21]FXZB[GK]2021003-1)
二、项目名称: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抽检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21]FXZB[GK]2021003-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香槟路19号南港科研楼第五层 | 950334.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21]FXZB[GK]2021003-1 包1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90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 847 | 项 |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 950334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闽侯县林祥伟 (包1) |
评审专家: | 阮向红,陈明贵,陈柯星,林醒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 ②计算标准:100万元以内按照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以内按照0.8%收取。 ③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④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117010100100003202;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1]FXZB[GK]2021003-1 包1 :14255.01元
收取对象: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所有投标人资格性及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
联系方式:0591-22067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联系方式:0591-8727823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刘滢
电 话:0591-87278232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