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总医院1号楼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024-09-04 |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1号楼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024-09-11 |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1号楼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024-09-11 |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1号楼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补疑文件(一)
各投标人:
现就福州市第二总医院1号楼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3501040102802035001)的有关问题修改如下:
一、答疑
1、本项目共计设计、勘察、多项施工资质,同时拥有的的公司较少,且本项目已经要求联合体成员,如果设置改条款,容易形成排斥其他投标。
答:详见二补充通知2
二、补充通知
1、本招标项目原电子招标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图纸除外)已作废,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将与本补充通知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本补充通知的附件中免费下载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并采用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2、删除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资信评分标准“设计施工一体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全部由独立投标人自行实施的,得1分;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和作为分包单位的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和分包单位共同实施且同为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得0.5分。”
3、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资信评分标准企业资质资格更改为“投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得1分。”
4、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构成更改为:投标报价:82分、承包人建议书:0分(合格制)、承包人实施方案:0分(合格制)、工程业绩:4分、资信:14分
5、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第(3)点“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满足本招标工程加固面积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及补充通 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