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旧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20102802081
时间:2024.08.17
来源:长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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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旧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答疑纪要(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长乐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旧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编号:E3501820102802081002)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1、投标时需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吗?
答:投标人无须提供。
2、投标函附录中分包3.5.1: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分包。合同价款的10%。与专用合同条款中的3.5.1不一致,请问是否有误
答: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3.5.1条“分包的一般约定”中“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内容调整为: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分包。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第3项“分包”约定内容调整为: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分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此条款调整的,视为响应本条款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