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变更公告 | 2024-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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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现就空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E35018201028020830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疑问的答复
问题1: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或者专业咨询负责人如已退休,无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是否可提供退休证代替即可。
答复:项目总负责人和专业咨询负责人应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项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修改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项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和“项目总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的服务内容修改为“……服务内容应至少包含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且在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的招标公告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应体现,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要求中,若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1820102802083001投标保证金”。
三、其他事项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1)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1)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州新投空港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