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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三期)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46
时间:2024.07.23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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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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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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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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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1. 质疑理由: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房屋建筑工程分为: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请问:工业建筑,厂房,仓库是否属于一般公共建筑工程;若不属于,工业建筑,厂房,仓库应划入高耸构筑工程还是住宅工程?质疑内容: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房屋建筑工程分为: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请问:工业建筑,厂房,仓库是否属于一般公共建筑工程;若不属于,工业建筑,厂房,仓库应划入高耸构筑工程还是住宅工程?

回复: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解读回复,厂房属于一般公共建筑工程。本次招标一般公共建筑工程包含工业建筑、厂房、仓库、生产用房建筑、商业建筑。

2. 质疑理由: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解读回复,工业建筑、厂房、仓库属于一般公共建筑工程。请问:本次招标所述“一般公共建筑工程”是否包含“工业建筑、厂房、仓库”。质疑内容: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解读回复,工业建筑、厂房、仓库属于一般公共建筑工程。请问:本次招标所述“一般公共建筑工程”是否包含“工业建筑、厂房、仓库”。

回复: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解读回复,厂房属于一般公共建筑工程。本次招标一般公共建筑工程包含工业建筑、厂房、仓库、生产用房建筑、商业建筑。

3. 本项目一次招标,因评标专家不按评标规则对监理大纲进行打分,从而导致一次招标失败,7名专家被处罚,并使本项目进度滞后半年之久。建议取消二次招标对监理大纲的评审,避免重蹈覆辙,旧戏重演,再次拖延本项目进度。质疑内容:本项目一次招标,因评标专家不按评标规则对监理大纲进行打分,从而导致一次招标失败,7名专家被处罚,并使本项目进度滞后半年之久。建议取消二次招标对监理大纲的评审,避免重蹈覆辙,旧戏重演,再次拖延本项目进度。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4. 质疑理由:厂房、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生产用房建筑的壹级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公建壹级业绩的要求?请回答是或者不是质疑内容:厂房、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生产用房建筑的壹级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公建壹级业绩的要求?请回答是或者不是

回复: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解读回复,厂房属于一般公共建筑工程。本次招标一般公共建筑工程包含工业建筑、厂房、仓库、生产用房建筑、商业建筑。

5. 质疑理由: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要求、能力、信誉(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安专装专业)、监理员(土建专业)等人数要求2+1、3+1。问这个+1是什么意思? 请明确人数。质疑内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要求、能力、信誉(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安专装专业)、监理员(土建专业)等人数要求2+1、3+1。问这个+1是什么意思? 请明确人数。

回复: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要求、能力、信誉(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3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安装专业)3人,监理员(土建专业)4人,监理员(安装专业)3人,专职安全监理员2人。其他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6. 质疑理由:招标文件对监理结算方式有冲突以哪个为准?质疑内容: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结算时监理服务费不再调整”;而3.2.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60%计取”;以及合同专用条款9.2.42“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60%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请明确监理最终结算费用是按实结算还是不调?

回复: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结算时监理服务费不再调整”内容。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60%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7. 质疑理由:明确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质疑内容:投标须知前附表7.6.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四种方式其中之一。 合同专用条款9.1履约担保采取现金、银行保函形式。 前后不一致,现国家各级部门全面推广保函(保险)(发改法规【2023】27号)-担保机构的保函、保函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 故建议招标文件统一下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四种方式其中任意一种

回复: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7.6.1中“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修改为“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四种方式其中任意一种”,其他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合同专用条款9.1“履约担保采取现金、银行保函形式”修改为“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四种方式其中任意一种。”

8. 质疑理由:保修期人员要求不合理质疑内容:合同专用条款2.1.2(9)“保修期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包括:督促承包人回访;督促工程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保修期内如委托人需要监理人配合相关工作时,监理人应在 24 小时以内及时派出相关人员前来履行义务。”及9.2.32.3“工程保修期内监理人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 48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协助委托人处理相关事宜”附录A-3保修阶段的范围合同内容 故9.2.15“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过程中,监理人的监理班子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合理。 要求修改为“在施工阶段的监理过程中,监理人的监理班子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回复: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9.2.15修改为:在施工阶段的监理过程中,监理人的监理班子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9. 质疑理由: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建设部令第158号)(建办市[2018]61号)以哪个文件为准,两个规定人数要求不一致质疑内容:招标公告中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建办市[2018]61号)规定。两个规定人数要求标准不一致。人员配备以哪个文件为准

回复:招标公告3.2“……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中的注册人员人数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建办市[2018]61号)规定,不一致内容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建办市[2018]61号)为准。

10. 质疑理由:请问一般公共建筑是否包含商业建筑、工业建筑、厂房、仓库?质疑内容:请问一般公共建筑是否包含商业建筑、工业建筑、厂房、仓库?

回复: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解读回复,厂房属于一般公共建筑工程。本次招标一般公共建筑工程包含工业建筑、厂房、仓库、生产用房建筑、商业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