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旧厂房出让地块(地块一、地块二)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 2024-02-23 |
东升旧厂房出让地块(地块一、地块二)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第1标段(施工)-变更公告 | 2024-02-23 |
东升旧厂房出让地块(地块一、地块二)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第1标段(施工)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119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不需要提供。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招标项目标段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第12条款更改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外省企业应附上其企业资质在投标时仍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因本项目技术文件新增有限空间风险源识别清单导致需重新上传新的招标文件(zbf格式及PDF格式)。请各投标人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本答疑纪要及澄清说明的附件中免费下载新的招标文件(zbf格式及PDF格式),并采用更改后的招标文件(zbf格式及PDF格式)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