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道X142飞斌线飞竹至刘洋段扩宽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 2024-01-29 |
罗源县道X142飞斌线飞竹至刘洋段
扩宽改造工程答疑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230102802023001
致各投标单位:
罗源县道X142飞斌线飞竹至刘洋段扩宽改造工程,现就对招标文件的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问1:一、项目名称:罗源县道X142飞斌线飞竹至刘洋段扩宽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对月计量约定为:按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完工后且省市补助资金到位时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经财审中心审核后支付至审定造价的97% 二、存在问题:根据财政部文件(财建2022-183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答1: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及省市补助,省市补助资金需待工程竣工后下达到位时按合同拨付。
问2:根据福建省发改委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工程进度款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招标文件中工程进度付款的新增补充条款对月计量约定的内容与福建省发改委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有冲突,是否应予以修改?
答2: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及省市补助,省市补助资金需待工程竣工后下达到位时按合同拨付。
二、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1、本项目固化清单中工程量清单说明第4.1修改为:4.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清单第100章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及工伤保险费),保险费率为3.0‰;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500万元,保险费率为2.0‰,工伤保险的投保金额为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工伤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1.5‰。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2、修改后的固化清单重新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因未按最新发布的固化清单制作文件,其产生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罗源县飞竹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