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河东南区1-3号学生公寓)(施工)(重新公告)-变更公告 | 2023-09-25 |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河西区4-5号学生公寓)(施工)-变更公告 | 2024-05-14 |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河东南区1-3号
学生公寓)(施工)(重新公告)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作为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五期生活区学生公寓(河东南区1-3号学生公寓)(施工)(重新公告)(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054002)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3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A类)K的取值区间及抽取办法中“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 6 %~ 10 %(含 6 %,不含 10 %)”修改为“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 8 %~ 10 %(含 8 %,不含 10 %)”。
二、答疑纪要
问1、招标人应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第60页要求投标人具有二项及以上满足本表第七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可进行加分 否则排除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招标人应按闽建筑2022 5号文件要求 与招标文件通用本2022版一致
答:招标文件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符合闽建[2017]5号文要求。资格要求、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加分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以重复。
问2. 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不需要。
问3.招标文件中提供修改十三、“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汇总表格式与电子标书制作软件中格式不一样。电子标书制作软件中格式是否可以按 / 填写即可,后续上传按招标文件修改格式填写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汇总表格。
答:按 / 填写即可。
问4.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单体建筑面积9666平方米及以上(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若平台上没有体现“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是否可以提供甲方证明材料来体现该指标特征?还有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提供甲方证明材料来体现该指标特征?请甲方或代理直接回答“可以”还是“不可以”
答:若平台上没有体现“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的,可以用该项目设区市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意见(施工阶段)或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评价报告或工业化建筑认定意见(设计阶段)或通过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预评价报告佐证;单项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面积可以补充提交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佐证。
问5.招标文件提供的招标控制价xml文档中室外绿化工程只有控制单价没有填写工程量,但编制说明中编制范围含绿化种植与养护,请问该xml文档是否有误?
答:本项目清单、控制价有调整,具体详见调整后的清单、控制价文件及PDF和ZBF格式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免费下载,未使用新版招标文件所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一)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