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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尚隽(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40102802009
时间:2023.09.04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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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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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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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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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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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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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项目

三江·尚隽(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

招标编号:E3501040102802009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第286页4、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1)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请问: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承诺及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此处货物验收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等是否均指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在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答: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

2、本项目“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的第五点评审子项目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此项内容,招标人是否要求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建立建筑信息模型进行展示,有没有具体要求,比如展示项目整体模型,节点模型,工艺模拟等内容,又或者仅仅是要求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运用的采取文字表述。请招标人给予明确答复,谢谢!

答:投标人在投标时根据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运用采取文字表述,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二节投标函中,“其中:①设计费:②建筑安装工程费: ③ ;”请问③是否可填写“/”。请招标人明确。

答:由于电子标系统固化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二节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中第1点的③后填写“/”。

4、请问提交的社保缴费明细上的所属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要求,社保证明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函格式③ 后面是否填暂定金额?

答:详见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中“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第3点。

6、项目施工质量标准:要求项目100%创建“福州市‘榕城杯’优质工程奖”,若未获评按结算价的1%予以处罚。根据2017版《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发包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良等级的,应计取相应的优质工程增加费,市级优质工程为1%。模拟清单中未计取优质工程增加费,奖罚不对称,建议增加1%的优质工程增加费,请招标人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2020年12月31日前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我省项目中装配式建筑业绩采用的是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闽建[2015]6号文)预制率的认定方式,2021年1月1日起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项目才开始使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20]4号文才用到装配率的评价方式,两种算法是不一样的,但是都是认定装配式业绩。请问业绩要求中体现的是装配率33%的业绩,装配率33%本身就不符合装配式建筑的评价标准,要如何认定满足要求。

答: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必须是通过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认定的项目。若工程采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方式不涉及到“装配率”要求的,如采用“预制率”等其它方式认定的可以无需满足“装配率不低于33%”的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三江·尚隽项目标书内架空面积指标与提供图纸资料内指标不一致;以什么为准?图纸中地上架空总面积为1187.10㎡,标书中为1156.21㎡。同理,地块一与地块二架空面积也与标书中面积不合。

答:以图纸总图指标数值为准。地块一架空建筑面积为560.17㎡,地块二架空建筑面积为626.93㎡,总架空建筑面积为1187.1㎡。

9、在提供的图纸总平面图中,两个地块的征地面积相加不等于总指标表中的征地面积,是否征地面积同用地面积?在总指标表中,征地面积为62995㎡(94.49亩),在地块一指标表中,征地面积为26217㎡(39.33亩),在地块二指标中,征地面积为21636㎡(32.45亩)。请明确各地块征地面积及征地总面积等数据。

答:总指标表中含代征河道用地面积。实际用地面积以总图分地块指标为准。

10、物业用房建筑面积计算,是否计算式中使用的建筑面积有误?建筑面积乘以0.4%,这个建筑面积与指标表中的数值不合,请明确最后计算结果复核能否满足要求。

答:物业用房建筑面积为计容面积X0.4%。计容面积以总图指标表数据为准。地块一总计容建筑面积为57600.78㎡,地块二总计容建筑面积为41058.25㎡。

11、招标文件设计范围约定: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含地下工程)、构筑物、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其中景观绿化、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标识标线、夜景灯光、智能化包含方案设计。 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3.2.5条,本项目设计费按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55%计取。收费和工作内容应一致,即该项目的设计范围应仅含施工图设计,但招标文件却约定景观绿化、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标识标线、夜景灯光、智能化包含方案设计,是否前后矛盾?

答:详见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中“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第2点。

1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3.2.5条: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按55%计取,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1±浮动幅度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45%)×(1-50%)。 问:此处明确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按55%计取,但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格式中按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45%)计算,前后矛盾,请明确。且无论按45%还是55%计算,都和限定的设计费报价金额 264.4562万元不符,请予以修正。

答:详见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中“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第2点。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补充

1、本招标项目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发包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不一致条款以本条款为主。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3.2.5条款号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内容中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占比按55%计取”修改为“施工图设计阶段占比按45%计取”。

3、由于电子标系统固化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二节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中第1点的③后填写“/”。

三、其它

1、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01)”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三江口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西海岸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时间:202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