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洲南立交改造及景观绿化工程第2标段(施工)-变更公告 | 2023-09-04 |
尤溪洲南立交改造及景观绿化工程第2标段(施工)
招标文件澄清和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尤溪洲南立交改造及景观绿化工程第2标段(施工)(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032001)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 答疑
1、问: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代理明确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
答:满足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问: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交的社保是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是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
答:社保证明为“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
(二) 补充与修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3.9”中“......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修改为:“......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条款修改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在承包人出具履约担保后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0%;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后 90 日止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支付担保形式为工程担保。 |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