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镜中心小学加固修缮工程项目(施工)(重新发布)-变更公告 | 2023-07-17 |
江镜中心小学加固修缮工程项目(施工)(重新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E3501810102100549002
各投标人:
江镜中心小学加固修缮工程项目(施工)(重新发布)(招标项目编号:E3501810102100549002),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事宜,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问题1:请招标代理逐条回复已下三点: 1、招标文件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八、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要求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后扫描上传,请问: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只需提交加盖实体公章的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八、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榕勘测软件中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八、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中的空格内容是否直接打/?,无需填写相应内容?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2、招标文件要求《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由投标人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选取拟派出人员后由系统生成,并加盖单位公章。请问: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只需提交系统生成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并加盖电子印章,榕勘测软件中的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相应内容是否无需填写,直接打?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3、请招标人明示,投标阶段是否可以不提供《参考品牌》,中标后提供?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第1点、第2点请投标人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34.2条款中的34.2.23及34.2.24条。第3点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
问题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内容: 允许 ,分包内容: 本工程允许对工程承包范围内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工程部分进行分包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本工程允许对工程承包范围内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工程部分进行分包 请问:投标人在投标时是否需要填写六、拟分包企业情况并提供分包单位材料相应材料?还是可以中标后在提供?
答: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问题3: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材料,是否可以在中标候选后或者中标后再提供?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问题4:标段名称已更改为“江镜中心小学加固修缮工程项目(施工)(重新发布)“,是否需要更新一下zbf的招标文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请问商务文件中“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是否无需提供?若无需提供,软件固定模板是否可填写“/”?
答: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中“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无需提供,榕勘测软件中可填写“/”。
问题6:“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与“ 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若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请代理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格式。
答: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电子银行保函;④或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增产增效的通知》( 格建筑2022) 181号 )规定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附件一。
问题7:本项目是简易标,投标软件要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
答: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中“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无需提供,榕勘测软件中可填写“/”。
二、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中新增表“二十、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一。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与标段名称均为同一项目,项目名称均以“江镜中心小学加固修缮工程项目(施工)(重新发布)”为准,若因电子标制作软件格式中部分表格中标段名称无法修改可不修改。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与《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清市江镜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7月17日
附件一
二十、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增产增效的通知》(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