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1年7月5日 09时45分00秒。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18日
福州高新区实验中学二期(施工)-变更公告 | 2021-06-08 |
福州高新区实验中学二期(施工)-变更公告 | 2021-06-15 |
福州高新区实验中学二期(施工)-变更公告 | 2021-06-18 |
福州高新区实验中学二期(施工)-变更公告 | 2021-06-22 |
福州高新区实验中学二期(施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福州高新区实验中学二期(施工)项目,现招标人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如提供在建业绩,投标人是否只需提供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施工合同)和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即可满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回答:在建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意见(设计阶段)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 竣工验收证明、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认定意见(设计阶段或施工阶段)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二、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