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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二水厂至东部化工区段原水管道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10102802230
时间:2025.07.15 来源:福清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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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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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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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江阴二水厂至东部化工区段原水管道工程(施工)

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一、现对“江阴二水厂至东部化工区段原水管道工程(施工)”项目质疑回复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1.5关于逾期竣工违约金的约定为“总工期每逾期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 5000 元人民币违约金,超过一个月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 1万元/天违约金”,那么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关于逾期竣工违约金一项是否可以写“总工期每逾期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 5000 元人民币违约金,超过一个月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 1万元/天违约金”,如果不是请明确说明具体怎么填写,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回复:专用合同条款11.5补充条款(1)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总工期每逾期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超过一个月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1万元/天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二)商务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序号4”逾期完工违约金11.5约定内容中填写“10000元/天”,相应的备注中填写“总工期每逾期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超过一个月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1万元/天违约金。”  

问题二:计划工期:总工期480日历天与计划开工日期至完工日期天数不一致,按开工20250922至完工日期20270122总工期应为488日历天,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本工程总工期4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22日,计划完工日期修改为2027年1月15日。

问题三:请问招标文件P192-P195页给的附件1-附件4是附到施工组织设计各对应章节当中还是在正文最后集中列项?

回复: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求的附件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对应章节列明。

问题四: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2 项中无要求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投标文件中第八部分近年财务状况表是否无需填写相应信息以及是否无需附上财务会计报表。 2.投标文件中第十二部分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是否需要填写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人员信息; 3.投标文件中第十三部分主要人员简历表,是否需要填写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人员信息以及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回复:1.本项目对近年财务状况无要求;2.投标文件第十二部分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4.1(5)项目经理和(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的人员填写;3.投标文件第十三部分主要人员简历表,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4.1(5)项目经理和(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填写,并按投标文件第十三部分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注”要求附上相关人员的证件资料。

问题五:招标文件资料中模拟清单有两个Excel文件,其中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单独一个Excel文件①上传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Excel文件是否按模拟清单分别提交Excel文件?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是否按照模拟清单格式进行报价?

回复:本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水利工程和电气、信息化两部分,其中安装部分为电气、信息化。投标人应按提供的EXCEL工程量清单格式分别进行报价。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辅助表格外,其它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上传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工程项目总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二、补充通知

本项目电子保函开具的招标人地址已修改,请投标人留意电子保函中招标人地址。

三、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