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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干镇尚南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164
时间:2025.07.15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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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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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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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尚干镇尚南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澄清、修改通知01

招标编号: E3501210102802164001

关于尚干镇尚南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一、澄清部分

1、Excel版工程控制价中《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未提供?

答: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至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本“澄清、修改通知01”的附件中下载。以本次附件提供的Excel版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版本为准。

2、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要求:试验员:1人;请问政务服务系统无法选取,投标时是否无需提供?

   答: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3.1.8条款第3点中的试验员修改为:0人。

3、本项目余方弃置运距 3km;结算不可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招标文件中第5章第1节中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七其他需要的说明1修改为“根据建设单位明确,本项目余方弃置运距3km,结算按实调整”;招标文件中第5章第2节中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七其他需要的说明10点修改为“根据建设单位明确,本项目余方弃置运距3km,结算按实调整”。

4、招标文件18.1/18.2.1投标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164。电子保函服务平台上申请的保函系统需要备注的是标段编号E3501210102802164001,是否以电子保函服务平台上的要求备注?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18.1/ 18.2.1中注明的招标项目编号均修改为E3501210102802164001

5、投标报价“封3投标报价”封面为电子平台系统对投标人提交的XML自动导出生成,投标人无法直接盖章,请问此封面一定要自行再制作一份盖章签字后另行提交吗?

答:“封3投标报价”封面不做盖章签字要求,不用另行制作提交。

 

 

二、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11.1.3(1)修改为:

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 施工机械使用费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 含5%) 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机械台班差价计算以控制价中相应的价格与施工期机械台班价格 ( 按《福建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各设区市机械台班价格,若为区间价的取平均值 ) 的差额为依据

2、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12.2.1修改为: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开工报审表经监理单位审批通过后14天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因政府批准或财政局核准程序造成工程预付款支付滞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从约定的开工之日起从第一期进度款开始每期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百分之三十扣回,直到预付款扣完为止。但预付款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50%前扣完。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3、招标文件第8章第2节商务文件中“二、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额度修改为:为签约合同价的10%

 

本澄清修改通知作为“尚干镇尚南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澄清修改通知01、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闽侯县尚干镇人民政府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