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映公馆(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110102802081
时间:2025.05.30
来源: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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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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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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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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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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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映公馆(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2
招标编号:E3501110102802081001
各投标人:
为确保招标文件内容严谨、 准确,文字表达无歧义,现将部分合同条款约定进一步明确,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补充、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1.3.1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6)“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条款修改为“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按专用合同条款4.12.1 合同进度计划(5).④条款约定执行”。
2、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6.20条款修改为“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的工作:①办理施工图审查、规划许可证、质量申
报(质监登记)、施工许可证、开工备案、安监登记等开工所需手续以及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上述开工所需手续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应提供的资料提供后7 天内办理完成;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②有其他需要时,发包人将发出书面通知,承包人按发包人的要求执行。”。
3、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7.1.2.6条款中的“其中预制梁板底 需满铺模板,但与预制构件实际接触面积不再计算模板工程量,仅板带处按现浇砼接触面积计算模板工程量。”予以删除。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通知相矛盾或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榕禄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