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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映公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110102802081
时间:2025.05.06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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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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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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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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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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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秀映公馆(工程总承包)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5]A04012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榕禄房地产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榕禄房地产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1300000000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建住宅、商业小区配套设施等,宗地出让面积33139平方米,其中,建筑容积率1.0以上1.4以下(含1.4,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多于2800平方米)建筑密度0%以下(含3096),建筑高度36米以下,绿地率35%以上(含35%),主要建筑面积:69412.6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新建14栋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地上7-11层,地下室1层,用地面积为331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6941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拟建住宅、商业等,实际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招标内容:①施工图设计、BIM设计、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如有)、景观设计、精装设计、供电设计、门窗栏杆设计、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标识设计等,具体详设计任务书;②含土方、桩基、基坑支护、建筑及结构工程、砌筑工程、粗装修工程、防水工程、车库地坪、人防工程、楼梯栏杆工程、机电系统的预留预埋、配线、设备工程安装、给排水工程、防雷工程、充电桩、消防,以及铝合金门窗栏杆百叶、外墙幕墙装饰、精装、景观、室外管网工程、供水工程、供电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柴油发电机工程、三网通信工程、有线电视工程、夜景工程、标识标牌工程、软装工程、空调、洁具、瓷砖、厨电、入户门、户内门、木饰面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③承担专业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管理;④总承包施工与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承包的界面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工程施工范围及材料供应方式,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42771.48万元(其中设计部分最高限价780万元,施工部分最高限价41991.48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675;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总工期为675日历天。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全套岩土(包含基坑支护)、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绿色建筑等专业施工图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预制构件深化设计专项专业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78日历天内首批次(1#2#3#)外脚手架落架拆除完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14日历天内二批次(5#6#7#)外脚手架落架拆除完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85日历天内三批次(8#9#10#11#)外脚手架落架拆除完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10日历天内四批次(12#13#14#15#)外脚手架落架拆除完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55日历天内通过竣工备案,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75日历天内完成改造工程并通过验收;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节点工期控制表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

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以及招标人要求。施工的质量要求:根据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市优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设备采购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市优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2)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类)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07 09:00:002025-05-13 17:3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①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开标当日应合格有效,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③或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形式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6-10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建安工程费合同价的5%,属于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建安工程费合同价的7. 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建安工程费合同价的10%(榕建筑[2022]181号文)

8.2履约担保形式:

①采用提交保证金形式:以现金形式转入发包人规定的账户,有效期截止时无息返还;②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冠以“银行“名称且为支行及其以上级别的金融机构。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且出具的银行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③采用担保书形式:工程担保公司须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且在【福州】市建设局备案的经发包人认可的担保机构(国有)出具的担保书,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招标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如实际总工期超过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的有效期,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需延长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若未按要求延长有效期的,招标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履约担保期限届满后28天内无息退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榕禄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4#楼1层3-61单元,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8112160,传真:/

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13950411427,传真:/

联系人: 胡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www.fzztb.com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3 层

联系电话:0591-8364044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