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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结果公告
义序工业园区一期D地块(建设运营一体化)-变更公告 | 2025-05-06 |
义序工业园区一期D地块(建设运营一体化)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040102802064001
本项目有关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P123页合同专用条款2.5中“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约定”更改为:“(1)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期限:于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并且在承包人进场前,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建安工程费签约合同价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2)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险等。”
2、招标文件中凡涉及“运营收益补助”的均更改为:“预收运营收益”。
3、招标文件P171页《合周期运营管理协议书》第2.2款中“……并在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以现金的形式向甲方支付8000万元人民币运营收益补助,乙方按承诺完成竣工交付之日起首年租售任务后,甲方最迟不超过36个月内完成运营收益补助回退,若乙方未按承诺完成租售任务,甲方有权将运营收益补助作为补偿,不予回退,具体视完成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更改为:“……并在全周期运营管理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以现金的形式向甲方缴纳8000万元人民币预收运营收益,乙方按承诺完成竣工交付之日起首年租售任务后,甲方最迟不超过36个月内完成预收运营收益回退,若乙方未按承诺完成租售任务,甲方有权将预收运营收益作为补偿,不予回退,具体视完成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4、招标文件P74页合同协议书条款2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的内容删除。
5、电子标书生成器中投标文件相关节点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格式进行编制上传。
二、答疑纪要
1、乙方于竣工交付之日前保障承租人供缴纳不低于5512.1万元租金,是否视为乙方完成租赁任务,甲方三年内退还乙方缴纳的8000万元人民币运营收益补助?
答:否,合同第4条第(五)1条款修改为:乙方团队需在该项目竣工交付前1年内,实现完成租赁项目100%目标,且将项目竣工交付之日起前2年租金总额不低于11024.2万元如数预付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待甲方收到该项目前2年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后,逐笔等额退还至乙方账户,该项目租金总额第1-2年租金年涨幅按0%计算、第3-10年租金年涨幅按3%计算,具体金额会参考第三方评估,最终价以其上述最高价为准。若乙方团队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达到竣工交付之日起首年租赁目标,租金差额从预收运营收益金额中扣除,若乙方未按时缴纳,甲方有权以租金差额为基数,按年化利率5%计息,从本项目EPC总承包合同项下应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若仍有差额,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即首年租赁任务完成的评定标准为:乙方团队在该项目竣工交付前1年内,实现完成租赁项目100%目标,且将项目竣工交付之日起前2年租金总额不低于11024.2万元如数预付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在完成租赁任务后退还8000万元人民币预收运营收益及同期央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2、除首年租赁目标外,剩余租赁期是否仍对乙方的租赁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是否有对应的考核责任?
答:是的,具体考核条款参照答疑纪要第1条的回复意见。
3、收益补助是否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方支付?
答:预收运营收益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运营管理任务的成员支付。
4、投标文件是否需要提供危大工程及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如果需要,相应资料应放在投标文件哪个部分上传提交?
答:本项目无危大工程及有限空间作业项目。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纪要及通知执行。
福州市园开新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