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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一中高中部食堂、宿舍楼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30102802039
时间:2024.12.11 来源:罗源县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罗源一中高中部食堂、宿舍楼项目(施工)

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3501230102802039002

各投标

现对“罗源一中高中部食堂、宿舍楼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1230102802039002)澄清、补充、修改如下:

一、答疑部分

1、投标须知前附表:34.2.10因政府、拆迁交地原因造成分批提供施工用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风险,施工工期予以顺延,招标人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疑问:不合理。招标人应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有3栋单体,控制价塔吊只考虑2台塔吊无法全覆盖,不合理,请招标人调整成3台。

答:食堂按垂直运输考虑,具体按招标文件执行。

3、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5条7.3.2修改不合理,应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9条:若因特殊原因,造成部分工程停建、缓建或规模减小,则工程量按照实际完成量计算,发包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疑问:不合理。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21条21.13: 若编制清单控制价的图纸与招标文件中的图纸存在不一致,以编制清单控制价的图纸的为准。疑问:不合理。招标文件中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施工中所需的临时用地、占道等应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沥青砼运输按 13km 考虑,结算不再调整”不合理,运距考虑不足,结算时应按实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专业合同条款中关于工程保险的约定不合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等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当费用。

答:按相关程序办理。

9、根据闽建[2024]9号文《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规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

答:按相关规定执行。

10、1.本项目沥青砼运输按 13km 考虑,结算不再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2.地下室人防门采用17年基价,单价偏低,请按现行市场价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省罗源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