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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兴开发区埠兴路地块产业园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110102802053
时间:2024.12.02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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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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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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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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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兴开发区埠兴路地块产业园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110102802053001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补充、修改如下:

一、答疑部分:

1、问:福州招投标平台的保证金形式现已推行“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为什么本项目电子保函只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呢?根据闽建筑【2020】8号第三条第四点“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请增加其他电子保函形式。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18.1/18.2.1款 2、投标保证金形式”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

2)第③及④款内容修改为“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修改为:(1)采用担保保函,应与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协议书的担保保函且应通过平台的在线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的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提供缴纳的保函手续费的相关材料: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并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担保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1110102802053001。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修改为:(1)采用保证保险,应与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协议书的保证保险且应通过平台的在线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的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提供缴纳的保函手续费的相关材料: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并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1110102802053001。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做相应修改。

2、问:1、请招标人明确:本招标项目对于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没收投标保证金。2、招标文件P175,“(4)以上发生的材料价差和人工费调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建议修改为:(4)以上发生的材料价差和人工费调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也不参与下浮。 3、招标文件P177,“2.工程款支付:发包人有权选择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网上支付、银行汇票、商业汇票、信用证、保理、E 信通等方式支付。”建议修改为:2.工程款支付:发包人有权选择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网上支付、银行汇票、信用证、无追索权保理等方式支付。

答:1)本招标项目对于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没收投标保证金。

2)“2、招标文件P175,“(4)以上发生的材料价差和人工费调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建议修改为:(4)以上发生的材料价差和人工费调整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也不参与下浮。”按招标文件执行。

3)“ 3、招标文件P177,“2.工程款支付:发包人有权选择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网上支付、银行汇票、商业汇票、信用证、保理、E 信通等方式支付。”建议修改为:2.工程款支付:发包人有权选择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网上支付、银行汇票、信用证、无追索权保理等方式支付。”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5)“项目管理机构”中“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的,得0.3分;”修改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得0.3分;”   

2、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6)“运营维护管理团队配置”中“运营维护技术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和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三级证书【BIM应用设计师(建筑施工设计专业)】证书,加1分;”修改为“运营维护技术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和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三级证书【BIM应用设计师(建筑施工设计专业)】证书,加1分;”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38 ”项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4.2” 条款中的有关“履约担保退”的约定还修改为: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给中标人。若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履约保证金返还时计取利息并退给中标人,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履约保证金到账当日开始计息,中标人须提供利息部分等额税务发票”。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十一:运营维护管理服务合同”内中,有关委托管理内容及人员配置要求已作修改,具体详见附件1。

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和运营维护管理服务合同。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纪要相矛盾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附件1《运营维护管理服务合同》

 

招标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4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