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国投大楼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 2024-11-04 |
台江国投大楼项目(施工)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对台江国投大楼项目(施工)(招标编号:E3501030102802017003)发布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部分
1、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在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或者中标候选时再提供,亦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申请?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回复:若有分包,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材料。
2、依据闽建〔2024〕9 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文: (1)招标文件中的专用施工合同缺少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的相关约定,请明确 (2)招标清单编码010103001001回填方(项目特征:密实度要求:不小于0.94;填方材料品种:按设计要求;填方粒径要求:按设计要求;填方来源、运距:外购土回填)清单综合单价28元/m3,低于市场价,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请调整。(3)招标控制价excel中的表13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中的材料未按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列出,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请调整。
回复:(1)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节通用条款11.1.1款已明确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2)按招标文件执行。(3)表13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已重新上传,详见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附件。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5条款“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修改如下: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
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第22.6条款、第40项第34.2.9条款中关于“委托鉴定”的约定修改为:“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场在线提出,招标人将平台生成的分析结果《加盖招标人公章)下载留存,并与异议人在开标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起将所有相关资料提供给双方共同委托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同时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要求做好相应配合工作,鉴定费由异议人承担。2.招标人根据平台的分析结果,组织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3.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不影响评标结果。”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第34.2条款其他中第34.2.4条款修改为:“依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4年12月31 日。”
4、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第2.2条款中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修改为:
b、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
(1)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数量不多于(含)50家时,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数量超过50家时,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0家入围,由招标人抽取(当参与抽球的投标人数量超出摇球机的可摇数量范围的,分次抽取:① 对所有按规定可参与抽球的投标人数量的50%(以投标人代表号排序先后进行投放,当所有投标人数量的50%不能为整数时,小数点后数值均不计,多余的归入另外一组)进行抽取,抽取数量也按50%(当50%不能为整数时,小数点后数值不计,多余的归入另外一组)同比例计算;②对另外50%参与抽球的投标人进行抽取)。
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