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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官莊路及支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90
时间:2024.11.04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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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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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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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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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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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园区官莊路及支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答疑及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210102802090001

各投标人:

园区官莊路及支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

问题1:本项目设置了技术部分,建议提供技术方案编制的基础资料,如道路红线、地形、管线等CAD资料。

回答:详见本答疑及补充通知附件。

二、补充通知

1.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第2.2.2条款投标报价评分,修改如下: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38.4041万元。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决其投标。

3、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90%(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不参与本项目基准价的计算,但可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4、评标基准价为:F基准=各合格投标人高于最高限价90%的评标报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总额)的平均值(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5、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值F(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Bn- F基准∣

F=65-                 ×Q×100%

            F基准

式中:Bn为进入报价部分评分的各投标人的评标报价;Q为扣分系数,Bn﹤F基准时,Q=10;Bn≥F基准时,Q=20。

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第2.2.4条款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4分,具体修改如下

 

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

4分)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至少包含设计、工程监理、造价三项服务内容)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满分2分。

注:①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全过程咨询合同,时间以最近一份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②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服务内容必须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服务。

③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

④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以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计分。

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满分2分。

注:

①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设计合同和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类似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为准,任一文件中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③“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

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第2.2.4条款企业资质资格第1项,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3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得1分;本项满分3分。

4.删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节第2.2.4条款“企业信誉情况”评分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