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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洋村农特产品展示场所提升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50102802060
时间:2024.10.12 来源:永泰县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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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溪洋村农特产品展示场所提升项目(施工)

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1250102802060001

各投标人:

现就溪洋村农特产品展示场所提升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回答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部分

1、问:请问免缴保证金形式如何填写?

答:投标须知“附件2-3: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中“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   种情形”修改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  /  种情形”。

  商务文件投标函“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填写:如为无失信记录投标人填0元,如为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填110000元。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修改为:(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提交日期为每月25号前提交,工程款按核定的实际工程进度造价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计价85%,工程档案和资产移交保管后付至97% ,留质保金3%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付款。注:资金拨付到位后予以支付

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永泰县葛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