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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碧里乡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集镇道路拓宽升级改造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30102802044
时间:2024.10.10 来源:罗源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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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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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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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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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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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罗源县碧里乡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集镇道路拓宽升级改造项目(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01230102802044002

各投标人:

罗源县碧里乡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集镇道路拓宽升级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提问1:1、专用合同条款中预付款12.2.1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专业工程暂估价)的 10%。与二、投标函附录中的12.2.1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 %有冲突,请明确?
    答:二、投标函附录的12.2.1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 %”修改为:为签约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额及专业工程暂估价)的10%”。
    2、提问2: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在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或者中标候选时再提供,亦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申请?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投标时无需提供

3、提问3:1、本工程所有等级的混凝土均采用现拌,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未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及本省有关规定计量的”的规定,C20及以上应采用商混,请修改;2、本项目《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未按照要求提供70%主要材料;3、运距3km包干,结算不可调整,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的规定,请修改;4、(塑料)电缆保护套管HFBφ150、碎石(级配)单价低于市场价,请确认是否有误,若有误,请修改;5、现拌混凝土搅拌按1km计取,不可调整,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的规定,请修改并按实结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 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有效期满后无息退给承包人。修改为:履约担保退还期限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全额退还给承包人。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罗源县碧里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