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转让公告
-
2标的简介
-
3补充公告
-
4竞价结果公告
-
5结果公告
-
6其他公告
- 瑕疵申明:凡参加拍卖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拍卖交易文件,并对自己参加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实地查看标的并到相关管理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详情,申请登记并提交《竞买承诺书》即表明对欲竞买标的已亲临现场看样且作完全了解,认可拍品品质并愿意接受标的现状;认可委托人和拍卖人所能告知已知事项。拍卖公告及交易文件中标的租赁面积数仅作参考,以实际承租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得提出补足面积或降低租金要求。租赁的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已尽其所能告知已知事项,对未知事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口头描述说明或评价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承担承诺和瑕疵担保责任。
- 标的租赁详情以委托方提供的《承包合同》(范本)相关条款及要求执行,本交易文件中提供的《承包合同》(范本)为双方签订的样本,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和买受人可自行协商增加或修改部分条款,但不得与原合同书范本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福清市水系联排联调中心柯屿垦区东堤约800亩水域5年使用权 | 2023-08-25 |
关于福清市柯屿垦区东堤水域(约800亩)
公开招租方案
一、基本情况
福清市柯屿垦区东堤水域位于:福清市江镜镇林厝村半边山与柯屿村红轿顶对直线东面至垦区东堤,面积约800亩,具体以现状为准。租金拟按福建国仁方略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价格1351元/亩,每年108.08万元作为竞租底价。
二、招租方式、条件及要求
(一)招租方式
本标的按现状采用现场公开拍卖的招租方式。
(二)招租条件
1.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的企业、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个人竞买: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竞买: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竞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托竞拍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年限:5年(起止日期按承包合同约定)。
3.租赁用途:法律法规许可的水产养殖行业和不妨碍水闸排洪纳潮安全运行的水域捕捞。所承包的水域必须无条件服从我中心及上级部门的防汛排洪、纳潮调度指挥,由此造成的损失不予赔(补)偿。
(三)招租起拍价、增价幅度、缴纳方式
1、拍卖方式:委托拍卖公司采用有底价增价的公开拍卖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价高者得。
2、租金及缴纳方式:承包金按成交价,每年缴纳一次,第一次承包金在签订合同时缴纳,此后应于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承包金,逾期未缴纳我中心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赔偿;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承包合同总标的20%作为承包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承包期满,经核实无改扩建、无损坏标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清理完相关废弃物,交清水、电等费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水域完好移交后,待市财政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所承包的水域如因市政府收储或征租地、规划其它用途,承包人应随时无条件搬离,除政府文件规定标准内的水面养殖补偿外,承包人不得再提出另外的赔偿或补偿要求,租金按照承租时间照实计算。
3、履约保证金:承包合同总标的20%。
4、招租起拍价:108.08万元/年,增价幅度:1万元。
5、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
(四)租赁其他要求:
1、承租期间如遇政府工程建设项目(含我中心建设工程等)施工,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我中心工作,并按通知的时间期限先行撤除生产设备,暂停一切生产,须待工程项目建设结束后才能恢复生产,需要水闸关停配合调度的我中心可无条件关停,承包人须自行考虑风险,不得就此提出赔偿或补偿要求。
2、原租户未中标处理方式:租期满前应无条件(包括经济等方面)自行搬离结束,租期满后禁止原租户所有生产作业。原承租户应自行安排好生产周期,逾期未搬离的(包括水面生产养殖),我中心有权自行处置,搬迁期间原承租户应完全协助配合承包人办理交接事宜。
3、场地移交期限及处理方式: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无法按照预定的移交期限将该场所移交给承包人,合同中约定的租期的起算时间以实际移交时间为准。在约定移交后6个月内,仍不能移交标的物的,承包人可要求解除租赁关系,我中心在市财政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包人已缴纳的承包金及履约保证金等款项,不予其他赔偿或补偿费用。
4、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应自觉服从我中心依法依规管理,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水污染,禁止使用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的泡沫浮球、塑料瓶,以及其他不符合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的建造材料。认真按照我中心依据上级部署下发的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包括但不限于防汛防台风、安全生产、农业、环保、水利等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我中心有权聘请第三方执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履约保证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应当补足列支部分的履约保证金。
5、承包人如需重新规划整改水域,规划整改方案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经我中心同意和有权部门批准,所需费用自理。承包人擅自规划整改水域的,我中心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且承包人已经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其它款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租赁期满,承包人所添置的增设物等固定设施(管理房、给排水管道、堤闸、道路等)均无偿归我中心所有。
6、原则上不允许转租,若因实际原因确需要转租,须经我中心书面同意,但引发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原租户无违约情形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出让人、交易服务机构、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招租委托人为福清市联排联调中心,委托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本次项目租赁权公开拍卖工作,并通过纸质媒介和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拍卖公告。
四、出让组织和程序
本地租赁权由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通过电子竞价平台报名,拍卖行现场拍卖实施。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