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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船舶智能航行安全控制工程研究中心专项采购(第一批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350101]FJSH[GK]2023004
时间:2023.09.15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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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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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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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概况

闽江学院委托,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01]FJSH[GK]2023004、福建省船舶智能航行安全控制工程研究中心专项采购(第一批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船舶智能航行安全控制工程研究中心专项采购(第一批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SH[GK]2023004

项目名称:福建省船舶智能航行安全控制工程研究中心专项采购(第一批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57,500.00元

采购包1(智能航行感知测试平台控制软件等):

采购包预算金额:494,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94,5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1(批) 教学需要 494,5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2(船载高性能仿真计算系统等):

采购包预算金额:1,163,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6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1(批) 教学需要 1,163,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3(船舶雷达及配套软件等):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1(批) 教学需要 4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4(激光雷达扫描成像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1(批) 教学需要 4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5(北斗AIS一体化多功能航标灯等):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5-1 A0201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航标设施 1(批) 教学需要 5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详见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3C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2:

(1)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详见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3C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3:

(1)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详见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3C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4:

(1)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详见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3C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5:

(1)1、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详见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2、本次采购所投产品若有属强制3C认证的,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有3C认证证书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3C认证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9-15 2023-09-2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0-08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五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江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联系方式:0591-837604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联系方式:0591-83702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霞、王桂香、廖盈盈

电话:0591-8370282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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