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第二批
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的通知
各位申报人: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申报2022年第二批省综合性评标专家的通知》(闽招协[2022]52号),《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榕建筑[2020]32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福州地区2022年第二批评标专家入库初步审查工作,本中心评标专家入库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年限至报名日止;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且取得该领域的一级国家执业资格。)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 未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非在职国家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员。
6.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国内外特殊专业人员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知名专家申请入库的,年龄不受限制)。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7日9:00-12:00,13:30-17:30。
三、专家分类标准
《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2018版》(可在“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网站上下载)。
四、申报方式
需申报的评标专家应在规定申报时间,登入“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http://zjk.ggzyfw.fj.gov.cn/),在线填写申请表后携带申报材料(见附件1)递交至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台(福州温泉公园路69号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受理台)。
五、初审流程
1、资格审查。根据专家申报条件,本中心对申报人提交的《福建省评标专家申请表》及其相关证书复印件等进行审核,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家申报资格。
2、完整性审查。检查申请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包括: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以及专著特长等内容填写完整,个人承诺签名以及单位盖章齐全,空缺及手填材料不予以受理。
3、专业分类审核。根据《评标专家库专业分类标准2018版》的规定以及申报人填报的工作经历、业绩、职称和资格证书条件等,审核确定申报人提出的专家分类申请是否满足条件。
4、资料核对。申报人和申报人单位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本中心核对申请表所附的所有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复印件与申请表上的填写内容是否一致;申请表上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以及学历证等是否有附上复印件。
对于初审未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按规定补齐材料或退回申报材料。
六、其他
请各申报人员严格遵守中心防控措施,自觉遵守防疫进场要求,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保持安全距离,不扎堆聚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联系电话:0591-83821697
附件:1.申报材料
2.评标专家履职承诺书
3.《关于申报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2022年度第二批候选专家的通知》(闽招协〔2022〕52号)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