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保证金退还办事指南
时间:2025.11.17
来源: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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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法律法规依据 | 办理流程及时限 | 申请材料 | 服务电话 |
1 | 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退还 |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闽常〔2006〕10号) | 1.若招标人主动发起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保证金(收到申请后5日内) | 中标通知书 | 0591-83821697 |
2.若招标人主动发起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收到申请后5日内) | 合同 | ||||
3.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自动退还) | / | ||||
4.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三十日后5日内自动退还) | / | ||||
2 | 产权交易竞价保证金退还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 | 1.退还未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交易结束后5日内自动退还) | / | 0591-83339213 |
2.退还竞得人竞价保证金(转让人发起申请后5日内) | 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 | ||||
3 | 土矿交易竞买保证金退还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 1.退还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5日内自动退还) | / | 0591-83353059 |
2.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冲抵土地出让价款(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限缴期限前) | 竞买保证金代缴至税务的函、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复印件(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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