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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供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第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100542003
时间:2023.04.27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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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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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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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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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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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学院供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第2标段(施工)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榕发改审批(2023)6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江学院  , 建设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人为  闽江学院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改造供水管网22.52千米,改造生活区供水泵房1座,修复雨水管道1.49千米,新建污水管道4.14千米;水体生态修复10万平方米水域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584.95万元,其中工程费约4570.22万元。本项目为第2标段,招标控制价2256236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闽江学院学生公寓3区(含梅园食堂)、4区(含菊园食堂)。招标内容为改造供水管网包括直供管道、增压管道、室内消防室外管网部分,新建生活用水给水管和室内消防室外管,新建和修复雨水管道,新建污水管道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16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160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256236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校园主干道污水管改造于7月10日前完成(校园主干道污水管为DN600、DN500沿溪源江一侧敷设连接污水提升泵站的管道,同时需要在该施工节点前完成与校园主干道污水管同槽的其余供排水管道)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闽江学院供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共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2标段内容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为牵头人, 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中承担市政工程内容的成员方的市政工程类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28 09:00:00    2023-05-05 17:00:00   通过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mh.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5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④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05-24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ggzyfw.fj.gov.cn)、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mh.fuebid.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江学院  
地址:  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 邮编:  350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3760473  , 传 真:  /  
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  , 邮编:  350028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605650转8810、8823  , 传 真:  0591-87623982  
联系人:  刘佳佳、智莉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  0591-220650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