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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西洋路(市标口-上湖段)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20.04.02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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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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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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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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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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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1820102100295001长乐区西洋路(市标口-上湖段)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基[2020]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1. 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文本编制,配合初步设计评审及批复、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等服务

    2.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现状桥梁提升改造、行道树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市政配套项目;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3. 项目名称:长乐区西洋路(市标口-上湖段)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4. 建设地点:长乐区吴航街道市标口至上湖段

    5.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600m,其中:西洋路(市标口—奎桥路)段长 426.82m,K0+020-K0+446.82,规划红线宽度 36m-52m,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 40km/h;西洋路(奎桥路—上湖段)段改造全长 1173.18m,桩号 K0+446.82-K1+620,规划红线宽度36m-52m,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 40km/h。

    6. 投资总额:人民币1087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9105.23万元;

    7. 招标范围和内容

    8.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08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资质;   

    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设等级、规模或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8. 根据闽建办科〔2018〕16 号《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附件)。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土工试验室应取得CMA认证,未取得CMA认证的试验室只能为本单位承揽的工程勘察业务提供服务,不得对外提供试验成果。2018年10月1日前,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工程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9.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10.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43日至20204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分至1200分,下午23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2. 招标文件以及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元。

  5. 评标办法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3)银行保函形式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043009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到场验证登记(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9105.23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029356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2. 设计费、勘察费的计费额、工作量比例最终以工程竣工验收后有关审核部门的审核数据为准。

    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j.gov.cn/)、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121.204.155.228:25000/)及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中路190二层  

    电话:19959219515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八层

    电话:13705096200

    联系人:张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点:长乐区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监督电话:0591-2820120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帐户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 35050161710709666888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厦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