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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潭头镇溪新等6个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20.09.29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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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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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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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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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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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区潭头镇溪新等6个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农综[2020]2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君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潭头镇

    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4620379元K值= 5%;工程发包价为4389360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农田建设项目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涉及溪新、二刘、大宏、文溪、潭头、泽里等6个行政村。计划建设面积3400亩(含高效节水灌溉100亩),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620379元

    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必须按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完成预验收

    5. 标段划分(如果有):

    6.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投标单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若投标单位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经招标人取证查实,投标人在本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④未出现被列入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

    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9 3009:00时至 20201013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views/public/trade.html,采用匿名方式报名,费用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10210930,提交地点为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七至八层)】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人民政府政务栏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潭头镇,邮编:  /

电子邮箱:/

电话:13960949355,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君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融商大厦A区2002办公室,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13599441953,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长乐区农业局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

电话: 0591-2880158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名: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11051010010027577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