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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228线长乐松下至福清元洪公路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I3505000102199679002
时间:2022.09.02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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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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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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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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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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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228线长乐松下至福清元洪公路工程(一期工程)已由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研究国道G228滨海风景道建设等有关问题的纪要》(〔202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新区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州新区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G228线长乐松下至福清元洪公路工程(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福清市。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期工程起于国道G228线港西村,沿现状国道G228线位由北往南行进,接着采用高架方案上跨现状国道G228线松下街段,并按调整后的国道G228规划线位前进,终点位于洪嘉大道与港前大道交叉口附近,全长约2.116公里。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5-52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兼城A级。辅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75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兼城A级。其中特大桥一座,桥长1050米/座一期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69亿元,其中建安投资约2.13亿元。

2.4计划工期:一期工程总工期为27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24个月

2.5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包括:路基、路面、管网(含雨污水系统)、桥梁、涵洞、交叉及安全设施等沿线范围内所有工程的详勘详测和施工图设计,指导性交通组织设计;配合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核准或备案;相关评估论证(含施工图阶段交通安全评价、限速论证和防震设计、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方案设计、景观绿化专项方案设计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施工工作范围包括: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及安装,具体内容以通过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审查的施工图为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

 3.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须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设计资质之间不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若需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承担,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咨询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福州市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zztb.com:40080/hyebid/website/index.jsp),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软件工具及版本号)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5.2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3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若有),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fzztb.com:40080/hyebid/website/index.jsp)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fzztb.com:40080/hyebid/website/index.jsp)等媒体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区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三环路1号湾边大桥管理处

  编:350007

联系人:杜工、严工

   话:0591-83056826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洪山科技园创业中心大厦第六层

  编:350001

联系人:余工

 话:0591-8756055087560557806

 真:0591-87565955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