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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十八中学高中部(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110102802016
时间:2023.11.10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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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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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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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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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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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第十八中学高中部(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榕发改审批[2023]201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晋安区后浦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

征用地面积为2699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296.4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661.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635.3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400平方米,容积率为1.50。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4210.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861.4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福州第十八中学高中部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
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含桩基础)、单体工程、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不含智慧校园)、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大门、围墙、绿化景观、景观水电工程等),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设计(含混凝土、钢结构、装配式内墙板等的深化设计、构件拆分,基坑支护、降水、幕墙、门窗、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防雷、环保降噪、节能、标识导示系统、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设计、二次装修工程深化设计(含报告厅、教工/学生阅览室、篮球馆、学生食堂、普通教室、录播室等)、夜景照明、泵房、发电机、充电桩、电梯(含装饰)设计、抗震支架等各项专业设计(含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配合设计变更及审查、施工期间技术咨询及参与相关验收、参与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后续服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等招标范围全部设计内容,向发包人提供BIM模型、碰撞报告、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并提供建筑实体模型一套放置于项目部现场。
②施工范围:包含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场地清障等)、地基(含桩基础)、基坑支护、降水、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采购及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不含智慧校园)、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含大门、围墙、景观绿化及构筑物、雕塑等需二次深化内容)、发电机设备、夜景灯光、充电桩、抗震支架、标识标牌、环保降噪、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场外工程(含与市政道路、接驳等)以及管线接入校区内涉及的施工、破路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绿建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T 13-197-2022设计及施工到位。海绵城市设计内容需配合景观方案进行设计,满足福州市海绵城市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海绵城市施工内容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福州市建设局(含海绵办)、福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验收。
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配建标准配置到位。
③采购: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④中标人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排水、排污等相关申请事宜。
⑤装配式建造需符合相关规定,装配率不低于50%。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238935066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38935066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按:2880368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36054698元(其中暂定金额为829538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73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设计阶段节点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施工图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岩土、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绿色建筑等专业施工图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装修、海绵城市、幕墙等专项专业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时限:施工图经图审合格或经确认完成后,9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预算编制成果。施工阶段节点工期要求:施工许可证完成90天完成支护桩、桩基施工,400天完成地下室、上部结构,240天完成内外装修、水电管线及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室外工程施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②按《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指标和预制率要求还应满足福建省及福州市的相关文件。 ③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备、材料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除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兼任相应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外,不得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如果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预制构件厂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扫描件;如果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预制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所有扫描件均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及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②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③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13 09:00:002023-11-18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12-08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18号(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邮编:350009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56588,传真:/

联系人: 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722566 ,传真:0591-83794450

联系人: 陈晓燕、黄倩文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