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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扩建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02
时间:2023.06.12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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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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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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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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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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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扩建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闽侯县发展与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23]A08000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扩建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闽侯县储备粮中心库后侧地块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亿元,其中土建投资7500万元。

2.4建设规模:二期用地面积36.77亩,建设四栋平房仓(堆粮高度7m,总仓容3.82万吨),一栋成品粮低温仓(堆粮高度3m,仓容5000吨),一栋仓间罩棚及机械库等附属设施。主要建筑物面积12976平方米。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本工程在征地拆迁完成的情况下,计划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周期12个月。关键节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服务周期

2.6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协调管理

(2)工程勘察:本项目设计和国家规范所要求提供工程初勘详勘服务和岩土设计,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解决建设场地内的用水用电、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工程完工所需的其他相关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及相关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工作,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勘察审查,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设计咨询: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研投资估算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设计;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的设计相关服务。

(4)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规定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至竣工验收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

(5)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模拟清单编制(若有)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建安费控制价的确定;施工过程造价管理(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以及材料和设备的核价,索赔与反索赔管理,合同价款调整,进度款审核,合同管理,提供资金流量控制咨询服务);负责结算的一审工作(但不负责结算二审工作),并出具工程咨询报告书。

2.7本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234.045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需具备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级注册建筑师或级注册结构师的其中一项执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

(2)专业咨询负责人

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级注册建筑师或级注册结构师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师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6 其他要求: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黑名单通知中规定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根据闽建办科〔2018〕16号文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土工试验室应取得CMA认证,未取得CMA认证的试验室只能为本单位承揽的工程勘察业务提供服务,不得对外提供试验成果。2018年10月1日前,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工程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61390000秒至20236191700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陆仟捌佰元整(¥468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若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的方式补足;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2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77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19层,邮编:350199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22073959,传真: /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7、58号楼及周边部分地块)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306980,传真:0591-83768013

联系人:陈梦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0591-220650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