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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霞新城全方位改造提升(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30102100143003
时间:2022.03.06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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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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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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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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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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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苍霞新城全方位改造提升(二期)工程总承包   已由  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台发改[2021]2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台江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市台江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台江区苍霞新城嘉惠苑、嘉兴苑、嘉华苑、嘉盛苑。东北至隆平路、支前路中心线、西至白马南路、三捷河中心线,西南至闽江北岸,西北至下杭路中心线;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246718m2,嘉惠苑8栋519户、嘉兴苑8栋613户、嘉华苑7栋645户、嘉盛苑11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苍霞新城全方位改造提升(二期)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招标范围为:①设计范围:嘉惠苑、嘉兴苑、嘉华苑、嘉盛苑外墙立面改造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绿建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设计。②施工范围包括:嘉惠苑、嘉兴苑、嘉华苑、嘉盛苑外墙立面改造的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③BIM技术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应在各专业设计图纸完成后2周内完成设计BIM工作,并及时提交成果至业主方,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现场延伸,形成施工阶段BIM,实际投入现场管理工作中,施工BIM成果需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实时更新,每期上报进度款时需同步提交BIM成果。以上费用已综合在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不另外计取。合同内工作包括按照合同文件完成设计、拆除、施工、安装、协调、管理、检测、调试、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竣工及缺陷修复、免费保修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工作。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承包人工程施工范围。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10702351  元;
,具体详见另册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135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  。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如主体进行分包,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②招标文件获取的同时,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协助拆除承诺书》;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无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3-07 09:00:00    2022-03-12 1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形式(含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04-02 09:45: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 履约担保形式:  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 履约担保期限:  从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天止 。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台江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2号鳌峰广场1号楼27层  , 邮编:  350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15280054818  , 传 真:  /  
联系人:  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1  , 邮编:  350000  
电子邮件:  szzx5b@126.com  
电话:  0591-28059618、15260798559  , 传 真:  /  
联系人:  龚女士、郑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  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