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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老年大学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20102100140002
时间:2022.02.15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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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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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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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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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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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至被邀请的投标人: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老年大学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20〕99号、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21〕2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老年大学(东方老年教育福建培训中心)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建工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20〕99号、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21〕221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75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0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地下室、公用工程和室外配套工程等。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具体实施标准参照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执行。项目概算总投资26911万元(不含教育设备购置费),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7500.7953万元(含暂定金额)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老年大学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具体内容包括如下:(1)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工程)、室外工程、附属工程等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及优化,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单体工程、室外总体附属工程、景观绿化、基坑支护、降水排水、大门、幕墙、门窗、智能化(含教学智能化)及安防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环保降噪、标识导示系统、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室外给排水和电气工程、装配式等工程设计及相应评审、装修工程、室内灯光照明、夜景灯光、电缆外线工程、配电房设计、型钢混凝土转换桁架钢结构深化设计、建筑结构减震措施深化设计、管线接入建筑涉及的接驳设计、与现有综合楼(一期)地上地下连通、校园出入口及周边配套道路等等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含专业分包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设计服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优化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向发包人提供 BIM 模型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以及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材料;(2)施工范围:施工内容符合发包人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线围墙、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降水)、主体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包含二次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排水、幕墙工程、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含教学智能化)、建筑节能、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含绿化景观、海绵城市)、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夜景灯光、通信工程、抗震支架、智能建筑、防雷、室外管网、附属建筑、发电机、环保降噪、预制构件生产采购及安装、预制构件生产采购及安装、标识导示系统、绿色建筑、电缆外线工程、充电桩工程、管线接入涉及的破路修复、与现有综合楼(一期)地上地下连通及相应部位拆除修复、校园出入口改造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绿建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 设计及施工到位。 海绵城市设计内容需配合景观方案进行设计,满足福州市海绵城市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在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海绵城市方案并通过福州市建设局、福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福州市海绵办、施工图审查机构等部门的审批,方案审批后 30 内完成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福州市建设局(含海绵办)、福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施工图审查机构等部门的审批。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应在施工图审查时候同步送审并审查通过。海绵城市施工内容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福州市建设局(含海绵办)、福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福州市海绵办验收。 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配建标准配置到位。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总承包管理工作,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有关技 术要求及其他合同文件中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发包人单独发包的工程除外)。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发包方招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发包人独立分包的工程等。承包人需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施工范围的所有费用已计入建安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等所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相关申请事宜。(3)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4)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等所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5)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76662313  元;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7666.231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500.7953万元(含暂定金额为1905.231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人民币165.4360万元。投标总价=施工图设计费(165.436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各费用计算方法,如下:1、施工图设计费:暂以建筑安装工程费限额人民币17500.7953万元为收费计费额,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施工图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比(55%)×下浮幅度(1-40%)=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55%×(1-40%)。备注:施工图设计费以标后财政审核价(下浮后)为收费基价计费额,按上述公式进行结算,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人采用填报投标报价下浮率K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7500.7953万元(含暂定金额为1905.2310万元)。投标报价下浮率K的取值区间为:9%-10%(含9%,不含10%,K保留两位小数)。(若将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下浮率K代入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与投标人填报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不一致,则取二者得数较小值作为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600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包括但不限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规定,设计阶段预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等相关法规要求。同时创建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并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价”政策的通知》(闽建筑〔2014〕36号)规定执行。(3)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应符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报送发包人审查认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闽建办筑[2018]7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一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8]2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二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9〕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三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9〕9号文附表《福建省第四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20〕3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五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20〕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六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中(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正式公文发布第七批或更多批次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名单内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也符合要求)。本项目允许一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预制构件供应厂商。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如有)家数为一家,分包单位(如有)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③投标人应为受到招标人邀请的单位。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2-16 09:00:00    2022-02-22 17:3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①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开标当日应合格有效,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③或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03-18 09:45: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 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承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发包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承包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工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工业路453号  ,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3707207  , 传 真:  /  
联系人:  肖先生、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609室  , 邮编:  350002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38872069、28309073  , 传 真:  /  
联系人:  张先生、陈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  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