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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嵩口镇下坂村民住宅小区永久性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50102100051002
时间:2021.12.15 来源:永泰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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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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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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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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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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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泰县嵩口镇下坂村民住宅小区永久性用电工程(施工)   已由  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    嵩政[2019]8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人为  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鑫睿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嵩口镇下坂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总面积25100.39m2;其中1#-18#楼24889.64m2,配电房75m2,水泵房135.75m2。1#-18#楼层高4层,配电房1层,水泵房1层。(因系统字数限制,具体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设备安装及调试、电缆敷设、表箱安装、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室内照明、接地、防火封堵、附属土建、管沟、工井等项目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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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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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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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67651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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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资质。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未在管理期限内的;4、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6、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8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2-16 09:00:00    2021-12-22 17:00:00   通过  永泰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yt.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12-30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9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12-3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永泰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永泰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yt.fuebid.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泰县城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永泰县樟城镇泗州路1号  , 邮编:  350700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38733877  , 传 真:  0591-38733877  
联系人:  连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鑫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201室  , 邮编:  350028  
电子邮件:  /  
电话:  13705096200  , 传 真:  0591-83251110  
联系人:  侯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永泰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yt.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6227567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永泰县冠景大厦20层  
联系电话:  0591-2483627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  0591—6227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