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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科研综合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100690001
时间:2021.11.12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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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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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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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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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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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科研综合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0]1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医科大学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福建医科大学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科研综合楼建设用地面积约29211.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95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1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803平方米。(指标以实际工规测绘为准)。建筑为一类高层建筑,地上共十二层,建筑高度66.0m;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和机动车库,局部配建人防地下室,平时功能为机动车库,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面积4860m2,项目总投资3174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福建医科大学科研综合楼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一体化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包括:① 设计范围:包含且不限于单体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绿化景观、景观水电工程、雕塑、摆设小品、垃圾集散点等)、基坑支护、降水、幕墙(含节点深化设计)、门卫、门窗、智能化及安防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环保降噪、标识导示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室外给排水和电气工程、废水废弃物处理系统、智慧校园、海绵城市、抗震支架等工程设计及相应评审、装修工程(不含实验室内部二次装修)、深化设计、建筑产业化专项设计、节能设计、室内灯光照明、夜景灯光、充电桩、电梯(含装饰)设计、交通影响评价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规划审批、以及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管线接入建筑涉及的接驳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含专业分包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编制工程预算。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②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含全专业施工BIM设计和优化、应用及指导。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三通一平(含场地清障等)、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降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修装饰、人防工程、幕墙工程、配套专业用房土建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不含电业局实施部分)、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包含且不限于访客对讲系统、门禁系统、安防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出入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智慧校园等)、抗震支架、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室外围墙、室外地面块料铺装、室外景观、雕塑及摆设小品、室外绿化种植养护、室外照明工程等)、室外给排水及电气工程、充电桩、标识标牌、信报箱或智能信报箱、垃圾箱、环保降噪、绿色建筑、管线接入建筑内涉及的施工、破路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项目市政通信接驳工程、市政雨污接驳、市政管线及破路开口、外部道路至红线内部的施工便道、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永久用水等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分包单位需向招标人备案。以上施工范围的费用已综合在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③ 工程采购内容:工程所有材料设备(不含招标人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④ BIM技术、优化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承包人应按照各专业图纸图审后2周内完成设计BIM 工作,并及时提交成果至业主方。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现场延伸,形成施工阶段BI M,实际投入现场管理工作中,施工BIM成果需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实时更新,每期上报进度款时需同步提交BIM成果。以上费用已综合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不另外计取。⑤ 中标后,若招标人提出不涉及重大规划调整事项的平面需求变更或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单位需无条件配合修改平面布局及其他专业相应调整,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中标单位应总体考虑优化,总费用不得超过中标价)。施工后续若有瑕疵碰撞位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⑥ 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对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及甲供材料供用商的总承包管理、协调和配合服务,并对其他承包商完成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承担连带责任。⑦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及档案资料备案归档(如有要求)。⑧ 其他:全力配合发包人根据规划部门审批要求,完成单体方案、总平方案报审报建工作,直至报批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单独计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278074089  元;
(含暂定金额17388826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2627061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75447028元,具体详发布的模拟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文件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820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施工工期24个月,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计算起点;3个月内完成整体施工图设计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设计规范、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须满足被兼任人员相应的资格要求,除此之外不允许其它人员相互兼任  。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职工  。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与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共同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投标本项目或者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参与投标;②投标人与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1-15 09:00:00    2021-11-19 1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形式;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含电子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12-14 09:3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 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医科大学  
地址:  福建省福州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  , 邮编:  350122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22867605  , 传 真:  /  
联系人:  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  , 邮编:  350003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819706  , 传 真:  0591-83577680  
联系人:  林都、郭敏龄、沈凯莉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  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