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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樾三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40102100290001
时间:2021.10.22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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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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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金樾三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350104010210029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樾三江全过程工程咨询 已由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闽发改备[2021]A03016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新榕金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州市新榕金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金樾三江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 福州市仓山

2.3计划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29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暂定为87805.9696万元。

2.4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9133.2㎡,建筑用地面积:127867平方米容积率1.77以下,建筑密度24 %以下,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80米以下(含80米,居住建筑高度21米以上。),本项目按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要求采用装配式建造

2.5计划服务期: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咨询: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设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及装配式拆分)、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智能化、夜景照明、标识标牌、幕墙、暖通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绿化景观、弱电系统、电梯、消防、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水、人防工程、古建筑保护、海绵城市、充电桩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部分二次装修设计等本项目所需的设计

2)工程监理 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 

3勘察: 本项目设计和国家规范所要求提供工程初勘和详勘服务,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工程物探(含管线物探)、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工程审图施工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7本招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694.0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4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5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 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6拟派工程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8其他要求: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10 25日至 2021  10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0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购买招标资料。招标资料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万元整(¥330,0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银行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 年11月18 09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标书凭证;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购买标书凭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新榕金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9号元一花园元禧楼6层

联系人: 林工

 话:0591-833057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联系人: 小陈、小黄  

 话: 0591-83722566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

  话:0591-83355860